新闻来源:Dailynews
津巴布韦华人网编译
津巴布韦能源监管局目前已放开年燃料进口许可证的申请,取缔仍在使用的年燃油采购许可证。
能源监管局首席执行官在一份声明中说,所有石油公司必须在4月30日之前申请年的燃油采购许可证。津巴布韦所有的石油燃料需求是通过管道、铁路和公路进口的。
“我们特此通知石油行业,现放开年采购(燃料进口)许可证的申请。许可证费用为美元。请注意,由于年的采购许可证在年也有效,所有在年使用此许可证采购燃料的公司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缴纳万元(含增值税)。”
津巴布韦的石油附属部门既有国有也有私营公司,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变性乙醇和乙醇混合物、液化气以及喷气A1等燃料产品的价格由市场驱动,但政府通过计算相关成本进行监控。
上周,政府指示能源监管局对津巴布韦从事商业燃料产品生产、采购、分销、运输和零售的任何个人或私营公司进行监管,调查石油公司是否存在滥用津央行外汇机制,以外币而非本国货币出售燃料。因政府的“五年去美元化计划”,央行向部分石油公司提供外币,推动消费者以本国货币购买燃料。然而,以本币出售的燃料在当地市场上并不容易买到,这加剧了人们对石油公司滥用外币的怀疑。
能源部长哲姆最近表示,政府正在调查这一问题。
“政府注意到,市场上的燃料主要以美元出售,但政府也建立了机制,确保那些以本币赚取收入的人也能用本币购买燃料。”
翻译:碧荣
责编:清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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